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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配资资金批发 店铺未经授权卖耐克牌服鞋,被查后多次上诉!法院判罚32万

点击次数:117 发布日期:2025-04-22

股票配资资金批发 店铺未经授权卖耐克牌服鞋,被查后多次上诉!法院判罚32万

  4月21日,南都记者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获悉股票配资资金批发,该院发布2024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及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一起商标行政案件。恒某服饰店未经耐克公司授权,在销售的服装、鞋子、店铺装潢中突出使用侵权标识。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根据涉案违法经营额32.4万作出1倍罚款后,恒某服饰店不服并提起行政复议、诉讼请求均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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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发布2024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及十大典型案例。

  据案情披露,恒某服饰店未经耐克公司授权许可,在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段开设大型运动服饰店铺,该店铺售卖的服装、鞋子上均附有侵权标识,且店铺招牌、内部装潢多处亦突出使用侵权标识。

  2021年5月12日,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对该店铺进行查处,认定恒某服饰店使用侵权标识的行为侵犯耐克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经营额为324428.24元,决定没收商标侵权商品1577件(双)并罚款324428.24元。恒某服饰店对该处罚不服,向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提出行政复议,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决定维持上述处罚决定。

  恒某服饰店主张,其销售的被诉侵权产品具有合法来源,被诉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认定有误、程序违法、确定的罚款数额不合理,诉请撤销被诉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返还被扣押的侵权商品等。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诉处罚决定有关恒某服饰店违法事实的认定合法,行政处罚结果合法、适当,被诉处罚决定及被诉复议决定作出程序合法,判决驳回恒某服饰店的全部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恒某服饰店提起上诉。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二审经审理认为,涉案注册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涉案店铺在广州市黄埔区的繁华路段开设,且经营时间不短,涉案店铺从招牌、内部装潢,到销售的侵权商品均使用涉案侵权标识,误导消费者,造成了不良影响,再考虑恒某服饰店经营者叶某生活困难等实际因素,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根据涉案店铺违法经营额为324428.24元而作出1倍的罚款,并无不当。据此,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指出,商标行政案件主要聚焦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及合理性股票配资资金批发,本案在商标行政执法和司法审查领域具有典型意义。本案明确了销售方所应承担的主观注意义务,压缩经营者规避法律责任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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